您好!欢迎访问全国公共信用公示共享平台!
免费服务热线:010-61223866
证书查询
点击刷新
您的位置: 首页>行业动态
山西太原: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 营造“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环境
发表时间:2018-06-29     阅读次数:     字体:【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工商局消保系统以“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制,公开发布“太原市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太原市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公约”和“太原市流通领域无理由退货公约”,鼓励引导经营者全面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为消费者提供快速、便捷、无忧的售后服务,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太原市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首先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进行维权,该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首问责任。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消费者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的,销售者不得推诿;销售者赔偿后,依法向生产者追偿。

  太原市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公约是指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与场所内的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消费者投诉赔偿先付协议(条款)。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以及因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撤场等情况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进行赔偿先付后,可以依法或者依约定向有关销售者、服务者进行追偿。赔偿先付的方式:主要包括对商品进行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购货款项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太原市消费环节无理由退货公约是指消费者产生退货需求,并符合退货商品要求及服务期限,或参照以客为先,弹性快速处理原则,为消费者快速办理退货的一项便捷服务。受理期限自商品购买之日起7天内,内衣类、食品等不列入此类。


 
上一篇:辽宁辽阳完善邮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下一篇:从魅力杭城到有福之州 守信激励渐成城市信用建设新风尚